■河南经济报首席评论员 温献伟
近日,安徽省芜湖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布会召开。对记者提出的“有网友反映繁昌区某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市里是否采取了相关措施”的问题,芜湖市调查专班成员、市政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市直相关单位和繁昌区对该企业开展检查、走访活动共计65次。其中,执法检查26次。
近年来,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各地积极探索“无事不扰、有事必应”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常态,为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免受干扰和发展壮大保驾护航,受到广大企业的好评和欢迎。
65次和超200次相比,差距有些大。但即便当地政府调查专班所言属实,在笔者看来,对该企业开展共计65次的检查、走访,频次依然过高。平均计算下来,5~6天就要“深入一次企业”,企业必然为此抽出精力,无形之中为企业增加了负担,这并不利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正常的执法检查确有必要。但正如当地政府调查专班所说,执法检查26次,那么,其余的39次“深入企业”是否有必要就值得商榷。据报道,当地调查专班负责人表示,将针对涉事企业执法检查的合法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调查,依法依规处理。这种做法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值得点赞。事实上,这些年来,各地在积极打造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九龙治水”、职权交叉、监管碎片化等问题,导致重复执法检查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需要进一步引起政府的重视。
“无事不扰、有事必应”新常态,意味着监管和服务“到位不越位”,这才是真正着眼企业发展大计的“店小二”作风。因此,此次舆情再次提醒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化繁为简,合理统筹,坚决遏制重复检查、强制性指导等现象的发生,为企业真正减负,让良好的营商环境成为助力企业发展壮大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