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 张阳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要求企业从总部管控、全链条管理到技术赋能等方面压实责任。结合新规核心条款,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如何落实?
明确总部核心责任 建立分级管理体系
合规资质与总部定位相结合。企业需明确唯一总部主体,依法取得含“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对全国门店、中央厨房及分支机构的食品安全承担统一管理责任,终结“只开店、不管店”的粗放模式。
分级对接监管部门。根据门店规模确定监管层级,管理10000家以上门店的总部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1000~9999家由市级监管,999家以下由县级监管,确保责任链条清晰。
构建全链条 风险管控机制
三级联动管理制度。总部每月调度,分析全国门店食品安全数据,制定整改方案;分支机构每周排查,对辖区门店开展风险隐患检查;门店每日管控,落实进货查验、加工操作等日常规范,形成“总部—分支机构—门店”三级防控网络。
关键环节标准化管控。供应链管理,总部统一筛选供应商,建立食材溯源系统,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原辅料;中央厨房规范,对半成品加工、存储、配送全流程制定SOP(标准作业程序),确保冷链运输温度达标;人员管理,总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门店需留存员工健康证明及培训记录。
技术赋能与透明化监管相结合
“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管门店操作过程,总部可远程抽查后厨卫生、员工操作规范性,数据至少留存30天,实现问题可追溯。
年度全覆盖实地检查。总部需每年对所有门店开展至少一次现场检查,重点核查食材存储、加工卫生、设备维护等关键项,检查结果将纳入门店考核体系。
责任落实与风险应对相结合
设立专职管理岗位。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其对重大决策的建议权及风险否决权。例如,发现潜在食品安全事故时,企业有权提出停止生产经营的建议,并立即处置。
投诉与应急处置。总部建立统一的投诉处理机制,48小时内响应消费者反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启动应急程序。
注意事项
避免责任转嫁,不得通过加盟合同约定由加盟商自行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总部需承担连带管理义务;罚则风险防范,未建立管理制度、未配备管理人员或弄虚作假者,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可能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动态合规更新,关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配套指引,及时调整管理体系以适应政策变化。
通过以上措施,餐饮连锁企业可系统性落实主体责任,既满足《规定》的刚性要求,也能通过标准化管理提升品牌信誉与消费者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