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 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登记

2025-11-25 11:16:55   来源:河南经济报

  作为自然资源部确定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修武县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持续发力,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纳入不动产抵押登记,有效助力企业融资发展,提升了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截至目前,全县已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登记9笔,抵押金额达5000万元,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

  政策先行,构建完善制度体系。修武县深入研究国家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文件。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的内涵、原则、条件、程序,以及抵押权的变更、转让、注销和处分等具体规定,确保整个抵押登记工作有章可循。通过完善政策体系,为金融机构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业务提供了政策依据,消除金融机构的顾虑,同时保障抵押双方的合法权益。

  部门协同,形成高效工作合力。建立自然资源、金融监管、银行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抵押登记的具体业务办理,严格按照规定审查申请材料,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和监管,督促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抵押融资业务;银行在货币政策、金融监管等方面提供支持,共同为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优化服务,提升抵押登记效能。为提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登记的效率和服务质量,自然资源局采取了一系列优化服务措施。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抵押登记申请实行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压缩办理时限,将一般抵押登记办理时间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以内;二是提供上门服务,对于一些行动不便或业务繁忙的群众和企业,主动派遣工作人员上门收取申请材料,开展现场办公;三是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实现抵押登记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反馈,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和企业。(刘华)

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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