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首席评论员 温献伟
近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其中拟规定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进行托管,对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租金进行监管,引发关注。
近年来,政府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和制度,大力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毋庸讳言,随着长租公寓等业态的快速发展,广大租房者的刚需成为某些无良租赁企业牟取私利的“商机”。据媒体报道,仅北京一地,2023年押金租金纠纷就占了住房租赁纠纷的七成以上,主要由押金难退、租金被租赁企业私自挪用甚至卷钱“跑路”等引发。
租赁企业的种种无良行为,不仅让租房者蒙受经济损失,还严重扰乱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破坏和阻碍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面对这一痛点难点,北京市首次拟明确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显而易见,这一模式具有关键性的兜底作用,值得大力推广。因为,这一模式为租金管理的“跑冒滴漏”拧紧了阀门,进一步提升了租房者的安全感,更为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注入了“强心针”,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向好而行,向“新”而行。
善制方能善治。住房是关乎民生的大事。这些年来,针对住房租金引发的各类纠纷,有识之士持续呼吁“引入第三方监管”。如今,北京市相关部门承担起这一重要角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体现出政府部门为民谋福祉的优良作风和可贵担当,也彰显出法治社会背景下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水平的精准化、精细化。因此,在为这一模式点赞之余,各地不妨借鉴推广,点动成线、线动成面,使之成为一项利民惠民的常态化机制,更好地造福人民群众,为保障租房群体的合法权益筑牢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