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经过耐心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跨越10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据悉,2013年,原告赵某为被告公司仓库进行施工,因未签订合同,仅口头约定工程价款,完工后,双方未及时结算,双方当事人就施工价款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工程款拖欠10年之久。赵某于2024年4月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由该院法官谷万常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帮助双方厘清案件事实,在庭前和双方沟通,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解决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对工程价格达成协议,案件以调解结案。
近年来,该院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努力在司法便民、司法为民方面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最便捷的服务;以诚心、耐心为当事人释法明理,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力争做到案结事了。该院案件调解率和审判质效不断上升,人民群众满意率持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亢亚楠 程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