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 郑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漯河监管分局积极实施“四新”(新机构、新作风、新建树、新形象)建设工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建立金融消保协调机制,提升监管质效,压实金融机构消保主体责任,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推动金融纠纷化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优化体制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该分局指导成立漯河市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漯河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通投诉受理专线,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配备专业力量,提升纠纷调解专业化水平,高效精准处理纠纷,提高群众满意度。
同时,加强与漯河市司法局等部门的合作,大力推动行业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打消金融消费者顾虑,降低化解成本,提升基层化解质效。
提升监管水平,压实机构责任
该分局构建“一评价、二监管、三治理”综合监管格局,高质量开展消保监管评价,坚持从严评价,充分结合辖内消保实践,细化评价要点,全面收集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反映各机构的相关情况。将机构监管、功能监管与消保监管进行统筹联动,针对被投诉较多的机构采取下发监管函、高管约谈等措施,充分压实机构责任;对于易产生纠纷的内容重点关注,进行专项排查,研究高效处理对策,努力做到将矛盾防患于未然、化解于无形。开展打击“代理退保”、重复投诉治理、积案化解集中专项活动,坚持一案一策、疏堵结合,积极稳妥化解矛盾。
坚持立足基层,提高群众满意度
该分局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践行“四下基层”,领导干部带头接访,掌握投诉纠纷第一手资料,抓住关键问题、强化源头治理,推动辖内投诉从短期压降向长效管控转变。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原则,急群众之所急,对诉求合理且符合政策的,积极支持问题解决,对于诉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耐心讲解政策,获得理解支持,切实做到将矛盾化解在一线、人员稳控在当地。
强化宣传教育,着重预防整治
该分局坚持常态化宣传与重点宣传“两手抓”,持续落实教育宣传“四常”机制,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将经营主业与教育宣传相结合,做好常见产品、高频服务相关金融知识的普及,帮助消费者认识产品风险,防止因金融知识匮乏造成损失,从源头预防消费纠纷。高质量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五进入”等活动,制订专项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明确宣传重点,领导干部一线督查,银行保险机构参与率100%,举办线上线下活动累计超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