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发布,林州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重点探讨新规施行后优化调整遗失补证流程等事项,要求服务窗口按照新规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业务,解了企业、群众的燃眉之急。
以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需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才能予以补发。
根据新规定,当事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当即予以补发,无须公告15个工作日,大大节省了企业、群众的等待时间,提升了服务效率。据悉,5月27日,该中心在一个小时内就为群众办结了新规执行后的林州市首笔遗失补证业务,受到群众赞扬。
该中心坚持以为民服务为核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新规定、新要求,持续聚焦企业、群众诉求,积极探索便民利企新举措,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赵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