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2024-06-13 10:26:25   来源:河南经济报

  每个街道至少建一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至少建成一个日间照料中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向全市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可及性服务,着力打造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近日,郑州市印发《郑州市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托起家门口的幸福夕阳红。

  《办法》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结合城市规划、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落实好《郑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向全市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可及性服务,以大带小、形成体系,着力打造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按照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统筹设施资源,设置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中,每个街道至少建成一个涵盖机构照料、社区照护、居家护理等内容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统一名称为“某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并悬挂统一的标牌。结合各街道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托养床位原则上不少于50张,以护理型床位为主,床均建筑面积不宜少于30平方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应具备照料服务、信息管理、基本保障、调度指导、技能实训、健康管理、供给服务等功能。每个社区至少建成一个日间照料中心,每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新建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面积较大的社区可分片设立多个服务点,服务半径以1公里左右为宜,统一名称为“某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并悬挂统一的标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应具备信息服务、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科普教育、健康管理、供需对接等功能。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还明确提到,鼓励公建民营,培育或引进专业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开展运营管理。推广“打包”运营,逐步推进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企业(机构)同时负责辖区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切实发挥“以大带小”引领作用和“品牌连锁”集约效应。同时要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与运营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养老服务项目,规定运营方应当以提供基础养老服务项目为主,增值养老服务项目为辅。

  此外,郑州市还将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考核评定工作,重点考评基础养老服务完成质量、服务老年人数、配合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等。在建设达标基础上,结合评定考核相关办法,每年组织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评定,运营方依据评定结果享受运营奖补。重点抓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考核评定工作,评定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经市民政、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后,确定每年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比例,分别给予8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运营奖补。 (记者 马连华)

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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