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鲁山县认真执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近年来,该县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任务,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了粮食安全。
认真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该县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十四五”期间,上级下达鲁山县耕地保有量任务74.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9.6万亩,按照最新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全县实有耕地面积79.55万亩,2023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71.54万亩,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增强干部群众耕地保护意识。为确保耕地保护工作深入人心,该县通过各种宣传平台普及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保护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其对新形势下如何处理保耕地、保生态、保发展的关系等方面的认识。邀请民间艺术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创作耕地保护坠子书《义务“土地管理员”》,在全县范围内利用乡村大舞台巡回演出100余场,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切实规范耕地占补平衡。该县加强内部监督,严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审批关,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十四五”期间办理农转用和征收报件61个,占用耕地8424.45亩全部补充到位。同时,依靠智能化监管平台,让耕地保护长出智慧监管的“利齿”,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控。该县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将防止耕地非农化纳入粮食首长责任制考核。积极开展动态巡查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占地行为实行“零容忍”政策。积极推进“非粮化”问题图斑整治,全力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十四五”期间,该县共计恢复耕地面积17330.27亩。
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应保尽保。该县坚持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双向发力,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十四五”期间报部省级批准农转征用地报件38个批次,总面积15972.3亩,重点保障了郑万高铁、叶鲁高速、焦唐高速、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项目;市县级农用地转用项目23个批次,面积1114.5亩,通过农用地转用的审批,使得一些产业项目用地得到了合法有效的保障。(周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