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组织两家公司调解,欠款很快就到账了,不仅缓解了公司的经营压力,还保障了企业的正常发展。”近日,新乡县人民法院调解中心调解员刘宜山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和独到的调解技巧,成功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
案件源于2007年,某制药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某投资公司借款335.8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借款却迟迟未能归还。面对制药公司的拖欠,投资公司多次催收无果,无奈之下,只得将制药公司诉至新乡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制药公司支付欠款。
接到案件后,新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迅速行动,将案件委托给调解中心的刘宜山调解员。刘宜山调解员在审阅案件材料后,发现虽然涉案金额较大,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他深知,如果能在诉前化解这起纠纷,不仅能节省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还能最大限度地缓和矛盾,实现双赢。
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刘宜山开始了紧张的调解工作。他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一方面耐心地向制药公司解读法律法规,希望其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他劝导投资公司考虑制药公司的实际困难,对利息部分进行一定的让步。在刘宜山的耐心劝解和引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共识。
最终,在刘宜山的见证下,制药公司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分四笔支付了335.8万元给投资公司。至此,这起长达十余年的借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又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在新乡县这片热土上,法治的力量正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着坚实的保障。 (记者 崔新保 通讯员 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