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评论员 温献伟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联合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保障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经营主体的合法权利,更好地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当前,行业协会商会呈现两个鲜明特点:其一,作为企业经营主体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愈发重要。其二,各种行业协会商会遍地开花,导致重复收费、多头收费等乱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因此,三部门联合发布《指南》,针对行业顽疾发出强烈信号,可谓直击要害,意义重大。
众所周知,行业协会商会的定位和主责是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提升企业行业竞争力,保障行业健康良性发展。但近年来,某些行业协会商会却往往“重收费、轻服务”,甚至“光收费、不服务”,心安理得地当起“甩手掌柜”。还有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则反其道而行之,一年到头“忙忙碌碌”,热衷于“收钱发牌子,收钱搞评比,收钱卖荣誉”,此情此景,看似帮助企业发展,实则还是钻进了钱眼儿里。
保障和维持自身运营、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自然没有问题,但前提必须合规合法。乱收费不仅加重企业经营负担,也败坏行业风气,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南》针对会费收取引发的诸多乱象,条分缕析提出明确要求,打出制度“组合拳”,念响行业“紧箍咒”,未来成效值得期待。
谚语云:“习惯之始是蛛丝,习惯之后是绳套。”行业协会商会必须始终将为企业服务的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必须清醒认识到:自身主责是“激活行业一池春水”,绝非“污染行业一池春水”,进而上下其手,浑水摸鱼。否则,在利益的驱使之下,绳套“套住”企业的同时,也必将“套牢”自己,最终落个损企害己的反噬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