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全力推进餐饮提质行动 “汴地美食”尽展古城风情 “一城双宴”再现宋风古韵

2024-08-13 11:23:30   来源:河南经济报

  ■河南经济报记者 常勇 通讯员 韩吴琦 冉超

  近期,开封市全力推进餐饮提质行动,积极打造“汴地美食 一城双宴”金品牌。

  加强组织建设 建章立制挂图作战

  健全组织,建章立制。开封市在市场监管系统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态度好、专业技术优的人员,组建市餐饮及夜市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印发《关于成立餐饮及夜市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协调宣传部、商务局、文广旅局、督查局等部门,建立周例会协商机制,印发《关于建立餐饮提质行动周例会协商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建章立制、信息共享,形成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有力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明确目标,细化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五个工作小组,制定每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以及责任人、完成时间,实施挂图作战。印发《开封市餐饮及夜市提质行动重要任务分解事项及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确保各单位各部门统筹谋划,形成合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组建团队,精准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开封市涉及食品技艺、历史文化、礼仪接待、市场营销、企业管理、食品安全、投诉处置等领域的知名人士,组建“汴地美食 一城双宴”专家团队,为餐饮企业提供全方位帮助,着力解决其在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环境设施、进货查验、明厨亮灶建设等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统筹协调推进 上下联动全面开展

  迅速反应,全面推进。全市餐饮提质行动安排部署会召开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并协助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龙亭区、鼓楼区先后开展餐饮提质工作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各区参照市级模式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各区由区长或副区长带队调研辖区餐饮及夜市实际情况,提要求、想办法、促改变,为各区高标准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强交流,学习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相关人员成立学习考察团,由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姚春贵、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国文分别带队,到郑州市、济南市、淄博市等地考察学习餐饮及夜市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与做法,通过调研学习,各区、各部门受益匪浅。

  调研摸排,纾困解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由姚春贵带队,市直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调研组,前往全市各区调研餐饮及夜市提质工作。调研组先后到又一新、黄家灌汤小笼包子店、梅利烤鸭店、宋风雅宴、邢家锅贴、第一楼、美居花园酒店等十余家餐饮门店,以及鼓楼、西司、东苑、河大西门、东陈庄等夜市进行调研,了解了全市餐饮企业的整体情况和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并就下一步开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各区进一步开展餐饮及夜市提质工作指明了方向。

  综合施策帮扶 培训指导助力提升

  建立标准,保障品质。目前,开封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的黄焖鱼、鸡血汤、驴肉汤、四味菜等12个传统食品制作技艺地方标准已正式发布。此次地方标准的制定,进一步提升了全市餐饮行业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水平,也为全市组织起草大规模系列地方标准开辟了路径,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强化培训,助力提升。为使餐饮提质行动取得实效,6月份以来,开封市已举办针对各区餐饮提质行动相关责任人及域内餐饮企业代表的专业知识培训7期,参训人员400余人次,进一步明确了餐饮提质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并讲解了检查中易出现的问题,提升了参训人员对餐饮提质行动的认知度和责任感。

  帮扶企业,现场指导。开封市市场监管局对黄家老店、邢家锅贴、梅利烤鸭店等77家餐饮企业开展现场指导,帮助餐饮企业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形成餐饮问题交办单3份、“一店一策”整改意见6份,提出整改提升问题84个;监督检查重点餐饮单位电梯131台(客梯84台、货梯15台、传菜梯32台);监督检查餐饮单位及夜市计量器具1098台件;对夜市经营的烤串、炒凉粉、主要食材等完成食品快检1346批次,发现阳性食品3批次。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行动开展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积极对接开封市委宣传部与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策划系列推广活动,塑造“世界美食之都”形象,展示整体提质、打造名店、推出“双宴”的工作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开封餐饮影响力。

  开封市餐饮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田风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好牵头作用,与各成员单位、各餐饮企业、社会各界人士加强沟通联系,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统筹推进、有效落实,有序开展全市餐饮提质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以开封市全新的餐饮形象迎接全国宾朋。

编辑:张茜

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河南经济报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河南经济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3 河南经济报社 中原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豫ICP备2023003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