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该中心起草《郑州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8月12日至8月21日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手续、审批流程,并阐述了“阶段性保证+房屋抵押”的担保模式、保障房被回购或收回情形、贷款逾期等内容。
《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认购保障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保障房贷款。申请贷款时,有保障房贷款需求的购房人凭保障房认购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支付凭证及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其他申请材料,按照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到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事服务大厅提出贷款申请,办理借款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记者 靳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