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制售“特供酒”,不能一说了之

2024-09-10 10:03:13   来源:河南经济报

  ■河南经济报评论员 温献伟

  “原价上千,现在只要两位数!”“这酒只有少数人喝得到”……近段时间,在某“特供酒”直播间,网民在主播推荐下纷纷被带节奏。媒体调查发现,目前“特供酒”销售环节已由线下转向线上,通过场景营造、话术包装等手段进行销售,让人讶然无语的同时,也给予我们必要的反思——

  反思一:揭穿“特供”“专供”名酒宣传套路力度仍显不足。早在2013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明确指出,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今年5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然而,尽管法令高悬,依然无法遏制此类现象,这表明,政府部门仍须进一步深入开展相关宣传,要与消费者合力打击,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治理格局。

  反思二:“特供”“专供”之类骗局为何能够屡屡得逞,这在于相关监管乏力和滞后。尽管从线下转至线上,此类骗局更具隐蔽性、蛊惑性,但是,倘若相关部门监管能够及早做好研判,打好主动仗、提前仗,严厉惩处,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此类骗局岂能“割了一茬又生一茬”?如果相关平台能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筑牢防线,把好关口,“特供酒”之流又怎能在平台上夸夸其谈、“长袖善舞”?

  “特供”“专供”之类所谓名酒屡禁不绝,不仅破坏良好的市场环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损害政府形象。铲除这些所谓名酒的滋生空间,既需要相关部门和平台积极开展源头治理,进行全链条打击整治,形成治理高压态势,也需要相关部门创新性、多元化开展宣传活动,树立消费新风,消除陈旧观念,让消费者摒弃对所谓“权力和面子”的过度迷恋,审慎、理性消费,以“无需”而“断供”,让“特供酒”之流彻底失去兴风作浪的机会。

编辑:张茜

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河南经济报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河南经济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3 河南经济报社 中原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豫ICP备2023003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