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体制机制、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保障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
省医学科学院前身为1959年建立的中国医学科学院河南分院,过去60多年为河南卫生科研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目前其发展水平与时代需求已不相适应。重建省医学科学院,迫切需要以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架构重塑激活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就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将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为省医学科学院的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自去年7月15日揭牌以来,省医学科学院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在全省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和地位愈加凸显,成为构建“三足鼎立”科技创新大格局的重要支撑。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表示,制定《条例》就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省医学科学院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将重建省医学科学院与建设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结合起来,与全省医学领域创新主体、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结合起来,整合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构建全要素医学科学创新生态,引领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 马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