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顶山市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代理诉讼,成功为两名农民工讨回工资款23800元,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2023年初至2024年7月间,来自宝丰县的农民工王某、康某到石龙区一家石子厂打工,截至7月底两人离职时,石子厂老板共欠王某工资9300元、康某工资款14500元,两人往返数趟讨要未果。10月初,王某、康某向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了解二人的情况后,及时指派律师调查情况固定证据,并帮助王某、康某向石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10月31日,经过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和承办法官析法释理,耐心调解,石子厂老板承认了错误,如数支付了拖欠王某、康某的工资款。(姜泽俊 王晓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