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民工王山在平顶山市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陪同下,从该区劳动仲裁委领取到某煤矿支付的工伤赔偿款15.8万元,使这起争议数月的农民工工伤案件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王山是来自鲁山县的一位农民工。今年春季,经人介绍到平顶山市石龙区某煤矿干掘进工。8月24日,王山在井下工作时因发生意外事故受伤,治疗终结后,因工伤赔偿问题与矿方发生争议。11月1日,王山在家属的陪同下向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经审核,认为王山的请求符合法律援助事项和范围,当天即指派律师会见受援人王山,了解情况,分析案情。
11月8日,经过法律援助律师和劳动仲裁委多轮调解,矿方和王山达成和解协议:矿方承担王山住院抢救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5.7万元;再一次性赔偿王山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损失15.8万元,并于当天全部履行到位。(姜泽俊 王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