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县自然资源局野保股工作人员接到一垂钓爱好者打来的电话,在汾河湿地公园河滩内的草丛中发现一只猫头鹰。接到电话后,野保股负责人刘全平和工作人员王久北迅速驱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对猫头鹰身体状况进行初步检查。
经查体发现,这只猫头鹰属于亚成年个体,捕食能力较差,精神状态不佳,由于体质较差,飞行能力没有完全发育,不具备独立生存条件。随后工作人员将猫头鹰送到周口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开展救助。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专业人员认为先喂养一段时间后,等身体状况恢复良好且具备放飞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随着商水县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宣传力度,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受伤或落单的野生动物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并重回大自然,野生动物的种类也逐渐增加。
商水县自然资源局呼吁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当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要第一时间向自然资源部门报告,不要随意放生,不能私自捕捉饲养,等待专业人员的救援,确保群众自身安全和野生动物的安全,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蔡战伟 刘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