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岂容“套娃式”转包

2024-12-19 10:12:45   来源:河南经济报

  ■河南经济报评论员 靳李君

  近年来,“小包团”堪称旅游市场的香饽饽。但媒体调查发现,在其火热的背后,陷阱也不少,许多消费者遭遇了擅自转包、层层转包,小团秒变大团,服务大打折扣。

  小包团,旅游业界也叫独立包团、单独成团、自组团等,就是一个集体(一个单位、一群朋友,一家亲人或者其他小团体)不愿意随散客参团,希望线路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安排,单独使用一辆车,聘请一个导游,没有其他人加入的旅行团。消费者选择小包团旅游出行,原本为了获得更好的旅途体验,获得更优质的旅游服务,但随着层层转包,自己所在的“小包团”不知不觉成了“中包团”乃至“大包团”,不仅消费体验大打折扣,消费权益也难以保障。

  根据媒体调查,这种类似于工程转包的现象,往往以一个美妙的承诺开头,组团的机构通过各类社交网络,极力宣扬低廉的价格、小包团出行的种种便利及享受的各种服务,从而吸引目标群体争相预约。在获取消费者交纳的报团费用后,又像转卖商品一样,将报团的消费者转手“倒卖”给下一层旅行机构,从中赚取差价。经过层层像套娃一样的转包,最初信誓旦旦承诺的全程“一对一式服务”“入住轻奢酒店/民宿”等保证荡然无存,换来的是令人苦不堪言的各种消费大“坑”——强制消费的有之,住宿标准降级的有之,临时加价的有之……林林总总,令人叫苦不迭。

  毋庸置疑,这类未经消费者同意、涉嫌消费欺诈情形的服务转包,不仅明目张胆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秩序。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种情况既构成虚假宣传,也构成合同违约,除应承担民事责任外,商家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因此,针对旅行团层层转包的现象,政府层面应尽快出台相关监管规定,明确组团机构“首接”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禁止规避、转嫁责任,发生纠纷后,应与后面的环节共担责任。对于网上带节奏的“假种草”现象和网络虚假广告、推广乱象,相关平台和部门应及时清理和治理。此外,也可建立和完善旅行社和旅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将没有相关资质经营、虚假宣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从而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同时,消费者也应树立合同意识,在确定报团后,应及时与相关旅行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以合同的形式确定自身享有的各项旅行服务,遇到纠纷后,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规范运行。

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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