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随意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所且遭受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全省逐步实施牛、羊、鸡、鸭等定点屠宰,先在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开展屠宰试点……”1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河南省出台《河南省畜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
发布会上,河南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晓文介绍,《条例》修订幅度较大,基本上对每一条均有修订,主要是在9个方面进行了强化。
其中,在强化科技支撑与绿色发展方面,《条例》强化畜牧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在畜牧业的应用,发展畜牧业新质生产力。
在强化监测预警和保供责任方面,《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畜禽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提供信息服务。 (记者 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