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 崔新保 通讯员 李海旭 宗珂 文/图
执行前动员
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凌晨2点到达洛阳火车站与铁路公安联系拘传被执行人
法院执行工作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公里”,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殷切期待,更象征着法律的底线和尊严。“让每一个生效裁判落地有声”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乡中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融入审执工作,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方位加强执行工作,不断加大依法惩治拒执犯罪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了“拒执必打”的强大声势,有效震慑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彰显了司法的权威。
2024年12月26日,新乡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相关工作情况,并发布8起新乡中院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超出席发布会并通报工作情况,新乡中院执行局局长闫瑜介绍典型案例情况。
多方联动 以数据化执行强效能
近年来,新乡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按照分级分层推进执行联动对接基本要求,不断畅通协作路径,构建综合治理格局。先后与公安、自然资源、公积金等部门联合制定执行联动方案,包括中院在内的9家法院设立不动产、公积金专项查控工作室。其中,2024年以来共发起网络协查9.7万次,执结案件2.5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1.54亿元。充分应用微执行小程序强化执行流程节点信息公开,建立“执行110”快速反应、律师调查令、“悬赏执行”和异地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出具律师调查令875份,发布悬赏执行269起,回收有效执行线索1259条,有效打破“时间”和“空间”上的瓶颈制约,逐步实现对各类涉执信息“归集”管理。在公安、工信等部门大力支持下,研判被执行人工作、居住和经常活动地信息,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对被执行人起到了强大的心理震慑作用。
刚柔并济 以柔性劝导解“心结”
对经过核查符合执行惩戒条件的案件,新乡两级法院认真区分失信与失能,严守比例原则,帮助1257家涉案被执行人企业、6570人次失信自然人退出失信名单,屏蔽往期法人及其他组织2803人次。对经过释法教育仍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6278人次、拘留1591人次。在拘留期间,协调拘留所、司法局、诉调中心联合开展矛盾疏解,抓好被执行人入所头24小时“心理震荡期”,以“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找准权益兑现的“最大公约数”,调解成功率达35%。即便在办理拒执犯罪过程中,也认真贯彻“自愿协商”和“主动履行从宽”原则,对多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给予了“定罪免刑”或者“决定适用缓刑”等宽大处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亮剑”拒执 以“铁拳”破“坚冰”
新乡两级法院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先后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协调联络员制度,构建“公诉+自诉”相结合的打击机制。协调公安机关在刑侦部门成立打击拒执犯罪侦查大队,着力解决拒执罪程序衔接、犯罪证据固定难题。一年多来,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68件70人,全部补充侦查完毕并交办到位。全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1件21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9案20人,经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或者检察机关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后,引导转入自诉程序3案,新乡两级法院已判处拒执罪19案19人,推动执行完毕2案,到位金额1800余万元。
本次新闻会发布的8起案例内容涵盖了“自诉讼开始即将名下财产转移一空”“假借他人账户收取应收账款”“提供虚假手续干扰执行调查”“隐匿财产收入规避履行”“拒绝报告现金流水所涵盖的财产信息,经法院多次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后仍然继续逃避履行”“规避履行且将主要财产挥霍一空”等类型,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警示教育意义。实践中,新乡两级法院确立了“网上网下相结合,专项行动和个案突击互为补充,静态数据和动态行为相互印证”的基本思路,善于从微信、支付宝等数据化交易信息中深挖隐匿的财产线索,通过比对分析,形成扎实的“证据锁链”,取得良好的以打促执效果。同时在审理期间,新乡两级法院广泛邀请其他关联案件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旁听审判,发挥出典型示范案例“乘数效应”,激励更多债务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助力打出执行权威和公信力。
新乡两级法院将以深入落实打击拒执犯罪最新司法解释为契机,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各自技术和路径优势,推动以点带面,形成从严惩处拒执犯罪行为工作合力,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力争实现“打击一案、震慑一片、治理一方”的良性循环,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为新乡市诚信社会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