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社会医疗保险处主任 马晓霞
为稳妥推进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合理施治,加强基金风险防控,近年来,鹤壁市建立全市区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以下简称“门诊统筹”)按人头定额+定点“两定”管理机制,实现医院要发展、基金保稳定、群众得实惠的和谐共赢局面。
分类确定人头定额标准
门诊统筹基金实行总额预算管理,根据当年度门诊统筹基金预算支出,结合上年度参保人数,确定门诊统筹按年龄段分类制定人头定额标准。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人头包干、按月预结、年终清算”结算方式。为保证门诊人头定额标准的科学性,选取2021年~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数据进行测算,充分考虑参保人年龄、性别、基础性疾病等风险调整因素,精确测算各年龄段分类人头定额标准,避免平均人头包干做法带来的医疗机构逆向选择风险。
完善门诊定点就医管理办法
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管理,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开展门诊统筹业务。参保人员可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就医,当年门诊首诊医院为当年的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年度内在首诊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建立“结余留用”激励机制
按照“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补贴”的激励机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费实际发生额低于人头定额标准的,结余部分给予奖励;门诊统筹费实际发生额高于人头定额标准的,根据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结合协议履行情况给予适当补贴,有效激发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加强数据分析结果运用
坚持门诊统筹基金月度运行分析制度,将次均门诊费、人均门诊费、人头人次比等指标纳入运行分析重点内容,并将运行分析问题及时反馈给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及时有效调控。同时,将指标运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日常稽核范围,与质量保证金返还挂钩。
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加大现场稽核力度,推进门诊统筹场景监控应用,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建立完善门诊统筹定点服务协议和定点管理考核办法,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合理使用定额包干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不得出现因包干费用为由,推诿拒收、降低服务质量等损害参保人员医保权益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堵塞医保基金“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