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评论员 靳李君
安徽宿州的张女士反映,今年1月7日,她和20多个朋友组成了一个临时团,通过旅行社在某航空公司预订了2月27日前往泰国清迈的机票(每人2300元),后因担心安全问题,于次日决定取消行程并要求退票,但遭到旅行社拒绝,对方表示每人只能退200多元。
类似张女士的遭遇并不鲜见。有网友在网上吐槽,她将1月13日从墨尔本飞上海的南航机票错买成了1月30日的,并在1月1日联系航空公司要求退票。尽管此时距离起飞日期还有一个月,但航空公司仍要收取该旅客约1500元的退票费,而她的机票价格仅为1800元。后续,该名旅客选择了改签,但依然支付了960元的高额改签费。
机票为何如此难退?退改费用为何如此高昂?在数字化时代,更改后台信息本应只需简单的操作即可,其成本究竟产生于哪个环节?航空公司对于消费者的疑问,不应置若罔闻。
也有不少旅客反映,在需要协商退票时遇到过客服表示“公司规定免费退票须在购票后发现错误的两个小时内申请”。众所周知,“公司规定”只能适用于公司内部人员,而关涉外部消费者利益的机票退改,岂能以所谓“公司规定”,将公司权利置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之上?何况“两个小时”的纠错时间,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是不是太过短暂?以上种种,不能不让人将航空公司的内部退票规定与霸王条款联系起来。
平心而论,消费者由于考虑不周或行程有变,在退票或改签时适当为自己的疏忽买单,无可厚非。但如此高昂的退费成本,显然已超越普通大众对公平交易的认知,而自说自话的所谓“公司规定”,更是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笔者在此呼吁立法部门及行业协会,对于机票退改难题,针对不同情况,积极研究制定相关规则,形成市场共识,让消费者购买机票舒心、退改机票满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