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日前,申请人刘某紧紧握着原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松哲的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在李松哲的不懈努力下,仅用7天时间,便将刘某的劳务受害赔偿款执行到位,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要从2023年10月23日说起,原告刘某在被告冯某承包的工地干活时,不慎从高处钢管架滑倒跌落,导致刘某胸椎和腰背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前后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用。虽经治疗,但仍落下了九级伤残,影响了劳动能力。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某向原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冯某赔偿刘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95185.07元;被告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和被告黄某对上述冯某应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判决生效后,冯某仍心存侥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刘某无奈之下,于2025年2月12日向原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松哲接手案件后深知刘某的困境,决心尽快为他追回赔偿款。李松哲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有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并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冯某进行沟通,对其进行说服教育、释明法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最终,在李松哲的耐心劝导下,冯某将本案共计19万余元执行款项一次性转账支付到法院账户,李松哲第一时间将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原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关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