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获悉,4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4%,降幅与上月相同。其中,城市下降0.4%,农村下降0.5%;食品价格下降0.8%,非食品价格下降0.3%;消费品价格下降0.8%,服务价格上涨0.2%。1~4月平均,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下降0.4%。
4月份,河南省居民消费价格环比由上月的下降转为持平。其中,城市、农村均与上月持平;食品价格下降0.1%,非食品价格与上月持平;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上涨0.2%。
4月份,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7%,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约0.20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下降8.3%,影响CPI下降约0.18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1.4%,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0.7%,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2.6%,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0.9%,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9.9%,影响CPI上涨约0.20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三降三涨一平。其中,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下降4.5%、0.6%和0.2%;医疗保健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 (记者 靳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