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县人民法院翟坡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家庭纠纷案件,让原本对簿公堂的叔嫂二人重归于好,彰显了司法温度。
家住新乡县大召营镇的岳某与刘某系叔嫂关系,因家庭琐事及老人丧葬费用等问题产生矛盾,双方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翟坡法庭法官李元受理案件后,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深入分析矛盾根源,认为该案若直接判决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家庭和睦。
李元从法理、情理多角度进行疏导,一方面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从亲情伦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叔嫂二人当场消除隔阂,承诺今后将互帮互助,共同维护家庭和谐。
该案是新乡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近年来,翟坡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家事纠纷处理中注重法理情相融合,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着力修复家庭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丧葬事宜不仅是家庭事务,更涉及伦理道德与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该义务不仅包括生前的生活照料,还涵盖妥善处理后事的责任。在丧葬费用分担问题上,若因费用分摊产生争议,法院将结合实际情况,如各方的经济能力、对老人的赡养情况等因素,依法公平裁量。同时,亲人离世本就令人悲痛,若因此引发争执,不仅违背逝者遗愿,还可能使亲情蒙尘。希望家庭成员能够理性沟通,以妥善安葬老人、维系家庭和睦为重,避免因一时矛盾影响骨肉亲情。若协商不成,可寻求基层调解组织或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切莫让纠纷加深家庭裂痕。(李企可 马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