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电动汽车推广应用。
办法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明确分类,涵盖自用、专用和公用三类,并指出其适用范围为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相关事宜。在职责分工上,形成清晰的权责体系。市城建局牵头统筹推进工作,市资源规划局负责用地保障和规划编制,市住房保障局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建设等,各区县(市)落实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纳入网格化管理,相关行业协会也发挥协助作用,多方协同保障政策落地。
规划管理方面,秉持“科学布局、适度超前”等原则编制专项规划,明确不同场景建设标准。居住小区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政府机关等场所快慢结合;公共区域以快充为主;县乡和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同时,积极推进中心城区超充设施全覆盖,鼓励新建场站具备超充能力。
建设管理遵循公平开放原则,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制度。不同类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着明确的备案流程与要求,工程建设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有严格规范。例如,设计需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且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公用、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后还需报属地备案。此外,市城建局运行管理的智能服务平台,成为监管重要支撑,对外经营的充电基础设施建成后需及时接入。
运营管理环节,明确对外运营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负责,运营企业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注册登记、具备管理系统、配备专业人员、建立相关制度等。费用收取按规定执行并明码标价,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前需经计量强制检定,鼓励购买保险,闲置或不再运营的也有相应处理流程。同时,还明确了奖补资金申请与安全生产责任。
监督管理上,建立信用管理、“僵尸企业”和“僵尸桩”退出机制,对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处理。对办法实施前已建成或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要求一年内自查自纠并接入智能服务平台规范运营。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郑州市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上迈出重要一步,有助于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优化电动汽车使用环境,对推动郑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绿色交通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落实,郑州市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将更加完善,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坚实保障。 (记者 冯瑞苹 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