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 张建涛 通讯员 刘学忠 刘高峰
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秉持“执法为民”的宗旨,用实际行动守护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每一起交通事故处理中彰显责任与担当。近日,在处理G220鹿邑县杨湖口镇李油坊路段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时,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全力以赴、尽职尽责,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赞誉。
事故发生后,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响应,交警曹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取证。面对事故现场,他沉着冷静,仔细收集每一个证据,为后续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奠定坚实基础。事故造成王某某、苏某某受重伤,王某更是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让受害者家属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而事故的妥善处理成为他们唯一的期盼。
大队长刘鹏得知事故情况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办案人员成立专项小组,要求务必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此次事故,给受害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办案人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方面,受害者苏某某情况不稳定,给调查工作带来一定阻碍;另一方面,肇事方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态度消极,试图以不合理的赔偿金额获取谅解,这无疑给事故的顺利解决增添了重重阻力。
面对肇事方的不配合,以李伟、董景太、任东卫、刘东旭等为代表的办案人员没有丝毫退缩。他们多次主动联系肇事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责任,明确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和社会责任。同时,他们也时刻关注受害者家属的情绪和需求,多次与家属沟通交流,倾听他们的诉求,安抚他们的情绪,为他们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为表达内心深深的感激之情,王某某、苏某某的家属精心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交警大队。鲜红的锦旗上,“执法如山守正义 温情似火暖民心”十四个金色大字熠熠生辉,这简短而有力的话语,承载着家属们最真挚的敬意与感激,更是对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工作的最高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