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医保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这一政策的全面实施,标志着我省在医疗保障便民服务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政策覆盖范围明确。根据通知要求,2025年8月1日及之后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河南省参保女职工均可享受此项便利。对于2025年7月31日(含当日)前已完成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仍按原渠道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生育津贴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职业女性在法定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该制度既是对女性生育社会价值的认可,也是对因生育暂时中断劳动收入的必要补偿。根据现行规定,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生育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由生育保险基金足额支付。
政策实施前,生育津贴发放需经过“医保基金—用人单位—个人”的多环节流程,存在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这种传统发放方式不仅增加了女职工获取待遇的时间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育意愿。为破解这一难题,我省自2024年起就将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列为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重点改革事项,全力推进实施。
改革采取分步推进策略。郑州、开封、安阳等9个统筹区率先完成系统改造和流程优化,实现生育津贴“直发个人”的突破。此次新增省本级及新乡、鹤壁等10个统筹区同步上线新系统,最终实现全省范围内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统一升级。
为确保政策顺利落地,省医保中心特别提醒参保女职工注意以下事项:
1.及时完成银行账户信息登记。参保女职工需在产假期满前,通过官方指定渠道完成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登记维护。
2.正确选择银行卡类型。登记时必须使用功能完整的Ⅰ类银行卡,避免因账户功能限制影响津贴发放。
3.规范操作流程。具体登记步骤:登录支付宝或微信“河南医保”小程序,依次点击“我要办—参保登记服务—个人银行账号信息维护”进行信息填报。
此项改革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首先,大幅提升服务效率。通过简化发放流程,将原有的多环节发放简化为“医保基金—个人”的直通模式,显著缩短了津贴到账时间。
其次,保障职工权益。直接发放模式有效避免了津贴在中间环节可能出现的滞留、截留等问题,确保女职工及时足额获得应得待遇。
再次,优化生育环境。这一便民举措切实减轻了生育女职工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对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省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优化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推动更多便民利民政策落地实施,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重点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完善信息系统支撑,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见到实效。 (记者 靳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