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评论员 靳李君
近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的一场“法官带货卖螃蟹”直播引来20余万人次围观。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该法院为帮助债务人尽快偿还债务而推出的司法变卖直播专场。直播间隙,法官还向网友普及法律知识。
可以说,这场特殊的直播实现了处置资产与普法宣传的双重效果。长期以来,司法拍卖、变卖等专业法律活动对普通民众而言颇具距离感。而高淳区人民法院将执行现场“搬”进网络直播间,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司法工作,这种探索值得肯定。法官一边推介螃蟹品质,一边解释变卖程序和法律依据,让严肃的法律知识随着鲜活的水产品一同“游”进千家万户。这种寓教于乐的普法形式,在完成资产变现、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也让公众对司法程序有了更直观的认知,可谓一举多得。
在信息技术深刻改变社会生活的今天,普法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过去发放传单、张贴标语、开设讲座等传统方式虽仍有价值,但面对社会公众获取信息习惯的改变,法治宣传同样需要创新。从法院开设抖音账号发布典型案例,到检察官通过直播解析热点事件,再到此次法官“带货”普法,这些富有时代气息的尝试打破了法律高高在上的刻板印象,让普法工作从“我说你听”的单向灌输,转变为“我们一起参与”的双向互动。
当然,创新普法形式并非为了哗众取宠。无论形式如何变化,普法的核心目的始终是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高淳区人民法院的这场直播之所以受到好评,正是因为它既解决了实际问题——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保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传播了法律知识——让公众了解司法变卖的程序和意义。这种将普法教育融入具体司法实践的做法,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可知可感,普法效果更加深入人心。
我们乐见更多这样具有时代感的普法创新。期待各地司法机关在坚守法律严肃性的前提下,继续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以更接地气、更具创意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让法律知识如春风化雨般融入百姓生活,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