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仍有4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均超过方案计划完成时限……”日前,在十三届鹿邑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四方会审”会议上,会审组明确指出县直某单位存在的问题。
为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鹿邑县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四方会审”工作机制,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相关巡察组,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参照既定评分细则,围绕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问题处置、线索办理、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审议,合力把好整改成效“验收关”。
目前,十三届鹿邑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四方会审”已完成,共计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整改未完成事项47条,提出后续整改工作具体要求12条,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董书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