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条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让千年商都文脉永续传承

2025-12-06 00:36:49   来源:河南经济报

  12月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33条,明确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对象、保护范围、管理机构职责及遗址展示利用等,为延续城市文脉、传承中华文明筑牢法治保障。《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作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关键实证,郑州商代都城遗址是商代早期都城的重要遗存,被誉为“中国早期文明史的实物教科书”。其中巍然屹立的商代城墙,历经3600余年风雨,至今仍高达10米左右,是全球现存同时期规模最大的都城遗址之一,被列入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内的城垣、宫殿区、窖藏坑、祭祀遗址等遗迹,以及出土的陶瓷器、玉器、金属器等文物,生动再现了商代早期都城的繁华景象,为研究中国早期国家形态、城市规划和文明起源提供了无可替代的实物依据。

  在保护原则上,《条例》明确提出“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社会参与的原则,注重展现商都文化的独特性,确保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条例》明确了遗址保护范围内的严禁行为,包括在内城垣墙体上开挖豁口、攀爬城墙、种植危害遗址安全的深根系植物、倾倒垃圾等六大类。同时还明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与遗址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为遗址本体筑牢安全防线。

  同时,《条例》提出,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智慧化监测管理系统,对遗址本体保护状况及周边环境实施智慧监测。建立安全保护机制,在遗址保护范围内配备安防、消防等设施和设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在着眼“活化利用”方面,《条例》提出,要挖掘郑州商代都城遗址的历史文化内涵,提炼郑州商都文化的精神标识,开展遗址价值的阐释、传播和宣传,创建郑州商都文化品牌。

  《条例》还明确,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对破坏遗址等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开展研究、捐赠资金、捐献文物、志愿服务等方式,依法参与遗址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郑鑫)

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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