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评论员 温献伟
据报道,近日,河南一名男子花3.6元网购“10-9枚”卤蛋,谁知到手仅1枚。客服人员一句“中间是减号”的回应,让这场消费纠纷在网友的调侃中持续发酵。
如今的商品营销套路,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从商标嵌入产品特性,到数量上的偷换概念,商家为追求利益,可谓费尽心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对商品规格的表示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不得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然而,某些商家对此置若罔闻,堂而皇之地招摇过市。这种自以为是的“小聪明”,“吃相”相当难看。
3.6元一枚卤蛋的背后,看似“小事一桩”,背后暴露出的却是商家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漠视,是对市场诚信原则的踩踏。如今,消费者通过维权,得到了10倍赔偿。但是,还有不少人选择息事宁人,甘心吃“哑巴亏”。对于这背后的不当得利,期待监管部门有后续动作。
商品营销套路让人防不胜防,深受其苦。但可喜的是,政府部门的监管始终在路上。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禁止用减小字号、模糊表述等方式进行误导性说明。“心术不可得罪于天地”。在商品营销套路的空间被逐步压缩的同时,也劝告热衷玩套路、设陷阱的商家,图一时之利,难以长久立足。唯有诚信自律,才是打开商品销路的“密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