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法律文书不是一纸空文,拒不履行必将付出代价。”近日,新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通过拘传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赵某全部履行还款义务,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某银行与赵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赵某向某银行支付贷款本金8000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赵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依法向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赵某对此置若罔闻,始终以各种借口拖延搪塞,企图逃避责任。
当日清晨,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立即集结出发,直奔赵某居住地。到达现场后,成功控制并拘传尚在床上熟睡的赵某。到法院后,经执行干警批评教育,赵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至此,该案得以执结。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把生效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兑换成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张征宇 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