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吨王”可以休矣!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百吨王”货车违法超载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全面推行对“百吨王”违法运输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根据规定,实名举报一经查证属实,举报人最低可获得3000元奖励。
“百吨王”是指车货总质量超100吨的严重超限车,据统计,70%以上的货车交通事故由车辆超限超载引起,其中,50%以上的群死群伤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实施细则》对举报对象进行了明确:一是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二是未按规定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未按通行证指定时间、路线行驶的车货总质量超100吨的大件运输车辆;三是违法装载并放行“百吨王”货车出场出站的货运源头单位,如矿山、钢铁、水泥、砂石料场、物流园区等。
为便于公众参与监督,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人可通过多渠道举报方式如“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也可拨打全省统一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或通过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进行举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郑重承诺,将对所有举报线索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奖”,并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个人隐私及合法权益。 (记者 韩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