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评论员 温献伟
近日,海南省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据媒体报道,某品牌门店一款标价过万的奢侈品被盗,却因进货价太低,达不到立案标准而未能立案。
消息一出,引发热议。其中的“导火索”,便是公众对于这款奢侈品标价和成本价之间价差的瞠目结舌。于是有人发出质问:“奢侈品凭什么奢侈?!”不过,在这个很有“笑果”的新闻中,笔者想问的是,奢侈品店被盗却无法立案,这究竟反讽了谁?
反讽对象似乎有三:一是窃贼,自以为偷得了天大的宝贝;二是店主,天价的标签,终究没能遮挡住“底牌”;三是热衷追求奢侈品者,盲目消费,哪成想不过如此。
曾有专家指出,奢侈品市场是一个卖方主导的市场,其价格不是以成本而论。富人出手,买卖两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天经地义。这叫“炫耀性消费”,在经济学上唤作“凡勃伦效应”——100多年前,美国经济学巨匠凡勃伦发现,“商品价格定得越高,越能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消费者越愿意购买。”作为奢侈品消费第一大国,笔者认为,这恰恰反讽的是某些热衷追求奢侈品者在消费理念上的不成熟。试想,即便“愿挨”,挨得也是“稀里糊涂、云里雾中”,“愿挨”者连起码的知情权都享受不到。
当然,此事件还暴露出物价监管等部门在“天价”奢侈品面前的疲软无力。这就让某些奢侈品无所顾忌地游离在一个监管真空地带。由此可以想见,一个没有价格上限的产品,加上不为人知的隐秘成本,一旦事发,就难免让人目瞪口呆。
网上很多人对此事都抱持“幸灾乐祸”的态度。但笔者想说,这固然有失厚道,不过,价格不对称、成本不透明带来的价值与价格的错位确实过于荒诞。一件奢侈品的“底牌”几何,居然需要借助意外事件才能窥见端倪,这才是此新闻最具反讽意味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