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有答 带你读懂增值税新法

2026-01-29 17:11:26   来源:河南经济报

  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同步施行。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正式施行,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适用增值税政策。本报以你问我答的方式,帮纳税人搞懂增值税新法。

  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类

  问:哪些情形应缴纳增值税?

  依据增值税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增值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依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问: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哪些情形?

  依据增值税法第四条规定,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二)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三)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四)除上述第二项和第三项以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依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 直接相关;(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我公司向其他公司或个人赠送自产产品或外购的礼品,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你公司向其他公司或个人赠送自产产品或外购的礼品,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依据增值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问:我在一家企业任职,按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此外,我还有银行存款并定期取得利息。请问,这两项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你为受雇单位提供服务取得工资、薪金,以及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均不属于应税交易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依据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一)员工为 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二)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四)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问:自然人是否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依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税率类

  问:增值税法明确了哪些税率?

  依据增值税法第十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9%:

  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问: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

  依据增值税法第八条、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既在境内销售商品(都适用13%税率),又为境内的客户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应按照什么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依据增值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并按照相应适用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你公司在境内销售商品适用13%的税率,而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则适用9%的税率,因此应该分别核算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销售额。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情况下如果未分别核算,则需要从高适用税率。

  问:如果一项应税交易同时包含销售货物和服务,且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应按照什么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依据增值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特别提示,依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主要业务是指上述应税交易中居于主体地位的业务,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问:我公司主营业务中,有部分业务是向境外客户提供服务,请问哪些跨境服务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依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跨境销售下列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一)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二)向境外单位转让的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三)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豫小税)

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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