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不可“看人下菜碟”

2026-03-14 10:41:34   来源:河南经济报

  ■河南经济报记者 冯瑞苹

  “同一个草莓奶油三明治,我的手机上显示14.9元/盒,同事的手机上却显示7.88元/盒。我是平台会员用户,反倒成了被收割的对象?”3月11日,郑州市民王洁气愤地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消费公平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同一商家、同一商品、同一收货地址,老用户、会员用户价格明显高于新用户、低频用户,配送费、优惠券、满减活动“因人而异”,看似便捷的外卖服务,背后藏着不透明的算法定价。

  王洁与同事在同一写字楼,同时点开某外卖平台,进入同一家快餐店,选择完全相同的套餐。王洁是平台黑金会员,常年高频消费,结算价32.8元;同事极少使用该平台,非会员身份,同款餐品仅需25.9元,差价近7元。更让她气愤的是,自己的配送费3元,同事免费,“充会员是为了省钱,没想到越充越贵。”

  白领刘孟萌也遭遇了类似困境。她习惯用某外卖平台点下午茶,一次偶然与朋友比对价格发现,同款奶茶,自己到手价28元,朋友仅需22元,且平台发放的满减券、红包差异明显。“我问客服,对方说是活动差异、随机发放。可我们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哪里来的差异?”刘孟萌说,小额差价看似不起眼,日积月累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信任平台才长期使用,结果被算法‘看人下菜碟’。”

  记者随机采访20余名市民,超八成表示曾疑似遭遇大数据杀熟。市民张随英说:“老顾客本该被珍惜,现在反而成了‘价格不敏感群体’,越用越贵,太寒心。”市民王临夏坦言,现在点外卖要“货比三家”,甚至切换家人账号比价,“本来图方便,现在更麻烦了。”

  某商家负责人李先生透露,门店定价统一,差价来自平台算法调控。“不少客户留言‘同品不同价’,但这并不是我们商家行为。”

  大数据杀熟并非“营销手段”,而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的违法行为。2026年2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违反规定者,最高可处违法所得十倍罚款或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业内人士表示,平台经济的核心是信任与共赢,靠“杀熟”牟利无异于竭泽而渔。唯有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尊重每一位消费者,才能行稳致远。

编辑:张茜

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河南经济报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河南经济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3 河南经济报社 中原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豫ICP备2023003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