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评论员 温献伟
一部并不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竟被一些地方基层单位在正式文件中作为依据进行引用。近日,四川省某基层法院的更换印章公告里出现“乌龙法规”一事被媒体报道,引发舆论关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功能的日益强大,“指尖”办公已成常态。然而,在互联网为政务办公提供便利的同时,个别基层单位却一味奉行不费吹灰之力的“拿来主义”,导致在引用和参考相关文件、公文时,时常发生啼笑皆非的荒唐事件。譬如,某地引用别处“村民公约”,不仅全文照搬,甚至连地名都没有改正。如此“张冠李戴”,落下了笑柄。
不过,这样的“拿来主义”相较于这次“乌龙法规”,可谓“小巫见大巫”。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关注,不仅是事件本身具有“笑果”,且涉事单位乃是国家司法部门,其严肃身份与戏剧性情节的反差,构成了对司法公信力与专业形象的意外叩问。媒体梳理发现,近年来,全国有30多家法院、检察院在正式文件中引用这部并不存在的“法规”。这样的闹剧为何频频上演?表面上是某些基层单位不辨真伪的“拿来主义”惹的祸,究其根源,映射出的则是基层单位的虚夸风气和形式主义工作作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被网友戏称为“空气法”。可就是这样一部并不存在的法律法规,却堂而皇之在地方基层部门之间被再三引用,看似无心之举,实则危害不小。在一定程度上,它助长了基层单位的形式主义作风,透支司法公信力,败坏政府部门形象。
遏制和杜绝这种“乌龙法规”闹剧的再三出现,绝非知易行难。需要基层单位积极培养和打造“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始终从思想上绷紧一根弦、从行动上力戒形式主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在扎实推进学习型单位建设中不断筑牢自身强大“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