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评论员 温献伟
日前,媒体报道了一起案例,有人滥用电商平台“仅退款”的规则,企图免费得到商品,被商家拒绝后就投诉店铺、恶意下单、索要“和解费”。当事人共计对900多家网络店铺下手,恶意下单2700余次,下单总流水高达1030多万元。最后,当事人被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一年半。
恶意下单2700余次,这个数字令人咋舌。当事人俨然将“仅退款”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将其做成了一桩生意。这起案例的背后,既凸显“仅退款”模式遭遇的现实困境,也表明治理“仅退款”乱象已经刻不容缓。
电商平台推出“仅退款”模式,旨在优化消费者购物体验,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倒逼商家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然而,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仅退款”规则漏洞,大薅商家羊毛,恶意套利现象时有发生。前不久,一起由“仅退款”引发的新闻冲上热搜。河南一位卖榴莲的商家为了证明货品没有问题,不惜奔波1600多公里,花费5000元,只是为了向买家讨个说法,最终买家也被行政拘留。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善意的规则不能让恶意钻了空子。将手中的“仅退款”权利异化成为套利手段,不仅侵蚀“仅退款”模式的健康肌体,更严重破坏市场诚信体系。相关监管部门和平台决不能坐视不管,任其蔓延。平台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快速识别和惩戒机制,譬如建立“黑名单”制度。监管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与平台形成合力,畅通举报渠道,定期不定期开展网上巡查,通过经典案例开展宣教,形成法律震慑,让那些不法分子不敢为之、不能为之、不愿为之,以此确保“仅退款”模式去伪存真,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