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从立案执行到圆满结案仅用时9日,以高效执行彰显司法担当。
据悉,陈某与李某共同经营一家服装代加工厂。2022年9月,二人同意杨某以自有缝纫机设备入股,三方共同经营。2023年4月,杨某退股,约定陈某、李某于2024年8月1日前,支付杨某设备折价款27500元。付款期限届满后,陈某与李某未按期履行义务,杨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新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主持调解,调解协议生效后,二人仍未履行承诺,杨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沟通,了解到二人并非故意赖账,而是近期服装厂经营不善、资金紧张,无力一次性支付欠款。
该院执法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开展工作:一方面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另一方面体谅其经营难处,引导双方协商还款方案。最终,陈某与李某态度软化,主动筹措资金,日前已足额付清27500元欠款,该案圆满执结。
新乡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优化执行流程、提升执行效率,坚持高效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全力破解“执行难”,守护司法公正、传递司法温情。(梁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