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法院 “仁义胡同”成化解邻里矛盾“金钥匙”

2026-06-18 10:40:59   来源:河南经济报   访问量:0

  “本以为纠纷要历经漫长诉讼,没想到22天就彻底化解了。”近日,在新乡县人民法院调解员的温情调解下,一起纠缠多年的邻里积怨圆满化解。原告刘某主动递交撤诉申请,被告家属专程到法院赠送锦旗,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邻里和睦。

  据了解,刘某与王某为同村邻居,常年积怨颇深。刘某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时,遭到王某及其家人多次无理阻拦,造成工程反复停工、经济受损。法院判决王某停止妨害施工,但双方矛盾并未平息。同年12月,78岁的王某因故将刘某砸伤,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但其拒不赔付刘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刘某再次起诉,索赔共计16009.06元。

  新乡县人民法院研判案情后认为,该案并非简单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而是长期邻里隔阂的集中爆发。若机械判决,虽能办结案件,却无法根除心结,极易激化矛盾、埋下后续纠纷隐患。新乡县人民法院指派资深调解员杜爱云负责诉前调解工作。考虑到王某年事已高、出行不便,杜爱云主动上门开展就地调解。

  调解中,杜爱云发现双方症结在于地界争议积攒的“心墙”。为此,她搁置赔偿争议,以延津县“仁义胡同”礼让典故暖心疏导,讲述邻里相让、以德睦邻的本土传统美德,让双方深受触动、对立情绪彻底缓和。同时,结合民法典相邻关系相关规定,通俗明晰邻里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法定相处原则,做到法理与情理双向疏导。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彻底解开多年心结、自愿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一次性赔付刘某各项损失12000元。双方当场握手言和,承诺今后理性处事、友好沟通、换位思考,杜绝矛盾再生。

  此次22天快速化解陈年积怨,是新乡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新乡县人民法院以温情司法替代机械办案,融合传统美德与法律规定,高效化解基层小微矛盾。(王慧)

编辑:张茜

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河南经济报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河南经济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3 河南经济报社 中原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豫ICP备2023003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