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紧扣美丽中国建设整体部署,补齐流域生态协同治理短板,打通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堵点,健全淮河源头一体化协同管护机制,6月22日上午,桐柏县人民法院、确山县人民法院联合桐柏县人民检察院、桐柏县公安局、桐柏县司法局、桐柏县林业局、桐柏县自然资源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桐柏县水利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健全淮河源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紧扣淮河源头生态保护现实需求,聚焦流域一体化保护、生态修复、资源管护、风险防控、治理增效等五大重点,直击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不畅、协同不足、合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明确构建“前端预防、中端联动、后端惩戒、全程修复”全链条生态保护体系;实现监管无盲区、移送无梗阻、办案无短板、修复无空档,全面提升桐柏山淮河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根据《意见》,多部门将建立联席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跨区域案件集中审理、生态修复共建、业务培训、联合普法等八大常态化协作机制,同步明确联席会议组织架构与联络员管理制度,通过专人对接、动态报备等方式确保协作机制长效落地。《意见》的签署,标志着淮河源头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淮河流域一体化生态综合治理筑牢坚实制度根基。 (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贾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