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深度优化政策环境、切实加强要素保障等4个方面推出20条具体举措,为民间资本“铺路搭桥”,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民间投资已成为河南稳增长的“主力军”。2025年,全省民间投资同比增长5.9%,居经济大省第1位,拉动全省投资增长3.5个百分点,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超过60%。
此次出台的《措施》,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要求的细化实化之举,也是我省继“1+6+6+3”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之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再出硬招实招。
20条举措为民间投资注入新动能。
扩大项目供给,让民企“有项目可投”。《措施》明确,对需报省级审批(核准)的农业、水利、能源、高新技术等领域项目,要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达10%以上。
拓展投资领域,让民企“有新的赛道可投”。我省将聚焦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化基础设施,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投资空间大、民营企业投资意愿强的部分细分领域,不断挖掘民间投资潜力。
强化要素保障,让民企“投得成、投得好”。《措施》切实拿出“真金白银”: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的项目给予金融支持,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的民间投资项目申请政策性资金;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吴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