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爱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接到一热心市民电话求助,称在林地边缘草丛发现一只羽翼未丰的小幼鸟,无法起飞。
接到求助后,该中心工作人员及时抵达现场处置。经检查确认,该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体表无任何外伤,判断为学习飞行阶段不慎从树上巢穴跌落,缺少亲鸟照料,难以自主觅食避险,精神状态略显紧张。随后,为避免幼鸟遭受猫狗等天敌侵害,工作人员按照野生动物救护规范,轻柔将幼鸮带回救助点开展精细化管护。
针对幼鸟生长习性,工作人员模拟野外栖息环境,设置避光静养区域,定时投喂饵料,持续观察幼鸟进食、羽翼生长情况。待幼鸟具备飞行和觅食能力后,将其放归适宜林区。
林业部门提醒,猫头鹰受法律严格保护,禁止捕捉、私自饲养。群众如偶遇落单幼鸟,不要随意捡拾带回家,及时联系林业部门科学救助。
近年来,博爱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县野生动物保护成效显著,群众参与度持续提升,逐步构建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新格局。(葛娇娇 魏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