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县人民法院依托诉调对接多元解纷机制,联合县总工会成功调处一起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仅用数日便一次性化解劳动关系认定、伤残赔偿等多项矛盾,当事人顺利拿到41万余元赔偿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劳资双赢。
当事人老李于2025年8月入职辖区一家物流公司,从事传送带岗位工作,入职后企业始终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2025年10月,老李在岗作业时,设备突发意外致其身体严重撞伤,经救治后落下残疾。企业虽先期垫付部分医疗费,但后续伤残赔偿事宜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老李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却被告知不予受理。维权受阻的老李情绪激动,带领家属围堵企业大门,矛盾持续激化,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受到干扰,群体性事件隐患凸显。无奈之下,老李向新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手案件后,该院副院长卢师明深入分析案情认为:该案若单纯一判了之,后续还需经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多轮诉讼等漫长程序,当事人将耗费大量时间与金钱成本,极易衍生新的矛盾纠纷。为最大限度降低群众诉累,快速平息事态,法院果断启动调裁诉对接机制,邀请新乡县总工会专业调解员开展“法院+工会”联合调解。
在法理释明与温情劝导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物流公司一次性赔付老李各项工伤待遇共计41万余元。协议签订当日,赔偿款项全额兑付至老李账户,老李随即向法院申请撤诉。
新乡县人民法院院长郭岚岚表示,将持续深化法院、工会、人社等多方联动解纷模式,坚持“办案就是治理”理念,推动劳动争议前端化解、实质化解,以高效司法护航劳动者权益,助力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