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 史新旗 通讯员 张国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企业创新路上的“通行证”,也是一块含金量十足的“金字招牌”——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降至15%,还能叠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府采购加分、融资授信倾斜等多重利好。
但拿到这张“通行证”并不容易。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发现,不少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优惠享受上存在认知误区,有的因此错失资格,有的甚至踩了“红线”。以下这些“雷区”,企业务必警惕。
误区一:拿到证书就能一劳永逸
真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是“三年制”,不是“终身制”。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重新认定。有效期内,企业应于每年5月底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累计两年未填报的,将被取消资格。
误区二:只有发明专利才能认定
真相:知识产权类型多样,关键看“关联度”。
发明专利固然含金量高,但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同样可作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参与认定。核心要求是与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技术密切相关,且企业拥有所有权。企业申报前应确认核心技术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八大领域范围。
误区三:研发费用“凑一凑”就能达标
真相:研发费用是“硬杠杠”,且有比例要求。
这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核心的财务指标。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按企业规模分三档: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不低于5%;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不低于4%;2亿元以上的,不低于3%。 同时,境内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须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辅助账,确保归集真实、准确。
误区四:高新收入“差不多就行”
真相:高新收入占比必须过60%。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这意味着企业的“主业”必须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不能靠贸易或其他非技术收入撑门面。此外,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创新能力评价须达到70分以上。
误区五:中介承诺“包过”,交钱就能拿证
真相:千万别信,造假后果严重。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行严格的专家评审和公示制度,任何“包过”承诺都是骗局。企业必须真实具备研发能力和条件,切勿花钱买证、材料造假。一旦被查实弄虚作假,不仅取消资格、追缴已享受税款,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误区六:认定后只享受15%税率
真相:还有更多“福利包”可以拆。
除了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还能叠加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此外,各地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通常给予一次性奖励,在项目申报、人才引进、用地保障等方面也有倾斜。
税务部门提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企业需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研发费用辅助账、科技人员名单、高新收入明细等资料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为10年。如对认定条件、流程或税收优惠有疑问,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