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推出两项便民举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全面转为“不见面”办理,同时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公积金使用场景进一步拓宽。
其中,四类贷款业务全流程上线。自10月27日起,郑州市范围内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实行“不见面”办理。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和“商转公”“组合贷”四类业务,均可依托“郑好办”App完成贷款申请、材料上传、合同签订、抵押权登记及进度查询,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即可办结,实现“零跑腿”。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政策。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缴存人及配偶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满6个月(含)以上,且此前未办理过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有效住房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在5年(含)以内或15年(含)以上;每户家庭仅可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夫妻双方每人仅限提取一次,合计金额不超过最高限额;家庭存在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结清逾期款项、恢复正常还款状态后方可申请。
根据通知,公积金提取额度按统一标准核定,装修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提取金额=房屋登记建筑面积(以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面积为准)×15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两项便民举措从“减跑动”到“扩用途”,在办理方式和使用范围两端同步松绑,缴存人办理公积金业务将更省时、更灵活。(宗隆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