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行为,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近日,确山县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会,邀请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崔俊萍进行专题授课,全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县污染防治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全县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参会学习。
授课环节紧扣县域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围绕基本框架、保护路径、职责划分和法律责任四大核心板块开展系统解读。课程全面梳理生态环境法典法典编纂背景、立法宗旨、体例结构,厘清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等篇章逻辑脉络,对比原有环保单行法的整合优化、制度革新内容,帮助参训人员整体把握其体系,明晰新法施行后生态环保治理的法治顶层设计。课程聚焦大气、水、土壤、固废危废、噪声、生物多样性等重点领域,详解生态环境法典规定的源头防控、过程监管、损害赔偿、生态修复全链条保护机制,明确污染减排、生态提质、绿色转型的法定实施路径,为日常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实操遵循。培训清晰界定生态环境部门、属地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排污单位各方法定权责,厘清监管边界、履职清单,压实属地监管责任、部门协同共治责任,进一步健全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重点解读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未批先建、监测数据造假、危险废物违规处置、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的新增处罚条款、按日连续处罚、双罚制、行刑衔接等刚性追责规定,明确企业环保违法的惩戒尺度,警示企业严守生态法治红线。
本次培训坚持以案释法、学用结合,通过新旧法条对比、典型违法案例剖析,精准解答基层执法难点、企业合规疑点,推动参训人员吃透法典精神、掌握适用规则。
确山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与落地执行,常态化开展分层分类学习培训,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工业企业依法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县域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以法治力量护航美丽确山生态建设。(李永军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