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 轻微免罚”显真情

2025-08-16 00:17:54   来源:河南经济报

  一枚枚茶叶蛋、卤蛋带着浓浓的香味,经过分拣、包装、入箱,然后按照订单地址发往全国各地。8月13日,登封市装备制造小微企业园区某食品有限公司车间内一派繁忙景象,工人们轮班倒换忙个不停。企业负责人感慨地说:“要不是生态环境部门给力,到现在能不能进行生产还是另一回事,多亏了年初那次‘有温度’的执法,让我们理顺了发展思路,守住了生态底线。”

  原来,早在3月份,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区中队执法人员对市区小微企业园区例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环境影响评价未获得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安装四台蒸汽发生器锅炉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该企业主要从事蛋类加工,虽然配套了环保设施,但属于未批先建。经现场调查取证,该企业违法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按照法律规定,不仅要停建改正,还将面临高额处罚。

  从接到线索时的严谨核查,到深入企业车间的细致走访,登封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始终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秉承“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在精准把握法律尺度的同时,更要体现服务的温度。在考量企业违法情节时,发现该企业是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被发现后企业主动停止建设,并积极补办环评手续。更重要的是,该企业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故此次不予处罚。

  此次免罚,让企业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主动把生态环境理念融入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从被动接受监管转为主动遵纪守法。企业的转变,为行业树立了榜样,带动了更多企业去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生态环境执法的目的不是处罚,而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如今,该企业已成功补办环评报告书,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已深入员工心间。这份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背后凝聚着温情和希望,让企业攥紧的,是对绿色发展的笃定和担当。(闫琛)

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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